当前位置: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学校简介: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第六批博士后研发基地;河南省“卓越医生”培养院校全国唯一培养了两名南丁格尔奖获得者的医学院校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全国优秀旅游城---河南省商丘市学校前身是始建于 1921年的“归德圣保罗医院护士学校”,历经“河南省第五护士学校”、“商丘地区卫生学校”等诸阶段,是河南省开办医学专业最早的学校。学校历经百年的风雨沧桑,在几代医专人的共同建设和发展中,教学、生活设施完善,校园环境幽雅,绿草如茵景色宜人。
学校现设有临床医学系、护理系、口腔医学系、医学技术系和基础医学部、公共学科部,社会科学部,成人教育部等八个教学系(部)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护理(英语护理)、护理(日语护理)、护理(ICU 护理)、护理( 老年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护理(中外合作办学)、医学检验技术( 中外合作办学 )、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医学营养、等19 个专业及专业方向。面向全国 24 个省招生。建有基础医学、临床护理、医用化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口腔等 7个实训中心;建有千兆校园网、远程教育网站、多媒体教学评估系统、图书自动化管理系统、电子阅览室、计算机室等设施。图书馆藏书 84.9088万册中外期刊近千种。学校在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格次;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中获优秀格次,护理专业实训基地是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评为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临床医学、医学检验专业实训基地是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 ;临床医学、护理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等专业为省级特色建设专业;药理学教学团队是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外科学课程被教育部临床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医学影像检查技术急救护理技术、药理学、全口义齿工艺技术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
学校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卫生工作方针,秉承“明德、至爱、励学、善思”的办学历史传统,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社会的办学服务方向,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服务兴校、特色名校”战略推进学校科学发展,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教学科研为中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依托,以课程建设为基础,以教学改革为动力,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着力提升学校的创新能力和综合办学水平,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技能型高级医药卫生人才。
学校拥有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校本部专兼职教师874 人,其中教授、副教授 233 人。博士生导师 1名,博士10人、硕士学位158人,近年来,我校教师发表论文1797篇被SCI、EI、ISTP收录论文65篇,参编教育部卫生部规划教材681部,其中主编128部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452,其中国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获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558项,其中获中华医学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中华预防医学会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河南省抗病毒感染分子免疫学创新团队“被认定为河南省创新型科技团队”;国家专利71项
学校拥有三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附属医院:第一附医院为豫东地区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第二、第三附属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拥有国内 130多所县级以上教学见习实习医院,保证在校学生见习实习的需要,提高学生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专业技能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组,党、政”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就业,下设毕业生就业创业办公室,常年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与管理工作。坚持“双向选择,学校推荐”的就业原则,每年举办大中型及专场招聘会,邀请数百家用人单位到校招聘同时积极到省内外医疗卫生及相关单位联系就业岗位,开辟多种就业渠道,引导帮扶毕业生就业,就业率一直保持在全省前列。2016年被评为值得推荐的 20张河南教育名片,荣获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评估中获优秀格次。
学校历经近百年发展,为国家培养了数十万名医疗卫生技术人才,许多毕业生成为名医名家、教授。第 33 届南丁格尔奖获得者吴静芳第45届南丁格尔奖获得者宋静美国芝加哥大学博士生导师王红卫美国新泽西州大学博士杨德忠、同济医科大学博士马志明等均为我校优秀毕业生。
百年大计开新举,一卷宏图绘锦程。书记胡世甫、校长李小芳高瞻远瞩,带领校领导班子和全校师生员工,制定了以专升本为中心的“1211”宏伟战略工程。商丘医专立足新起点,杨帆新征程,为实现梦想而昂扬奋进!
录取规则 :
按照生源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全面实施阳光招生
2、按照生源省招生工作规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及平行志愿中第一顺序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果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3.男女生比例:不限制
4.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四、收费标准:
1学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普通专科各专业学费均为44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12000元/生/年
2.住宿费:4人间1000元/生/年,6人间800元/生/年
五、毕业待遇:学生修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专科毕业证及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发给就业报到证
六、奖励及助学措施:
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学校设立奖学金:一等奖1800/年、二等奖1200/年、三等奖 800/年。